儿不归海关管,而是要江都裁判司判决。结果这货找了个好讼师,钻了空子,趁着船照和士绅牌还在,接了海军部的“杀头买卖”,还领到了武装许可证。
根据大明帝国的《战争动员法》,被军队动员的平民,除非是杀人造反,其他一切官司、诉讼都押后处理,打完仗再说——要不然被拉夫的百姓随便犯点小事儿,不就可以借着打官司躲过去了?
“人都齐了吗?”李姓的海关关员没有兴趣再和雷霸天拌嘴了,“人齐了就办护照,办完赶紧出发去忠君爱国吧。”
陈德兴的这个大明是允许百姓自由迁徙的,本土随便溜达没有人管,不过出国和入境还是要办护照的。但是这个护照不是由户籍所在地办,而是由出入境的海关办理。主要是记录某人是什么时候从什么地方出国或进入大明而已,同时还要登记该人的民族、国籍、身份、信仰和户籍所在地。到了海外的大明殖民地后,就能用这个护照证明自己是大明百姓了。
当然,护照上面登记的各种内容,都是自己说的良心话,真假很难判断——大明帝国现在只对贵族、士绅和归化汉人发了可以随身携带的羊皮纸身份证,普通汉人百姓只按户登记的户口本,并没有身份证。
“都到齐了吗?”船头雷霸天吼了一嗓子。
“还少两个。”立即有船上的小管事回答。
“谁还没有上船?”
“两个姓赖的,”小管事儿道,“这两货不舍得花钱买好甲,选了两幅破甲,正在修补呢。”
“选破甲?这钱他们也敢省?”雷霸天连连摇头,“不要命了是怎么了?你跟他们说咱们要去干什么吗?”
“说了,去天竺。”
“别的都没有说?”雷霸天眉毛一挑。
“没有,”那管事笑道,“说了他们就不敢来了!”
然后就是一阵哄堂大笑。那位姓李的海关官员听了这个话也只有摇头。他的判断基本没错,这是一艘贼船!压根就没想去天竺给军队拉货,多半是想去海上或天竺人的地面上抢劫发横财的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