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仅在京兆府建了孔庙隔三差五就去拜一拜,而且还给孔子上了大成至圣文宣王的尊号。更下旨敬儒尊孔,在所牢牢控制的陕西、甘肃、山西、燕云等四个行省设立了贡院和书院。
而且还撤回了所辖汉地各地方的达鲁花赤总管府,实行了行省——路——府(州)——县的四级地方行政体系。行省首长称丞相,路的首长称安抚,州府则称知府、知州,一县之主则称知县。同时,还在陕西、甘肃、山西、燕云等四省各设立一个大万户府以管辖一省驻军。
而对尚未表示顺从的汉侯,如史天泽、张柔、张荣、董文蔚、解严等人,忽必烈也没有立即出兵讨伐,而是不断的封官许愿进行拉拢。
与此同时,忽必烈还大肆宣传“蒙汉色目皆一家”,禁止别人再说什么一等蒙古、二等色目、三等汉。在文官职位分配问题上,也尽可能显得公平。四大行省丞相是蒙古一人、色目一人、汉人一人。朝廷之中,包括中书丞相、枢密使和各部尚书、侍郎皆设左右二员,蒙古、色目任左丞相、左尚书和左侍郎,汉人则任右丞相、右尚书和右侍郎。另外还设立了学士院和翰林院用来安置效忠大元朝廷的汉儒。
总之,一切都伪装的好像是一个真正的汉人王朝一般无二。只是在实行“汉化”的过程中,由刘秉忠、姚枢操刀,在蒙古武力的威慑之下,对陕西、燕云、甘肃和山西四省地盘上的汉军万户、千户进行了整顿。不再允许汉侯同时掌握军政、民政,只能在军民之中任选其一。
不过允许汉侯家族的不同成员分掌文武,所以有一点推恩令的性质。但是在“推恩”之后,又立即实行了军队和民政长官的大调动。让各个掌军汉侯失去了对地盘的掌控,都成了无根飘萍,不得不仰赖京兆府朝廷的供应。
通过这套“行汉法”的改革,陕西、甘肃、山西、燕云四省的人力、物力、财力都集中到了京兆府朝廷之手。原本属于汉侯私有的十几万汉军,也变成了隶属京兆府兵部和四个大万户府管辖的朝廷军队。
行汉法的改革,貌似取得了成功!
只是在南宋呆了好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