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为热爱,所以坚持。
无法妥协,所以拼命。
一
2009年初,我一个人到了墨尔本。
最初的新鲜感过去之后,就要第一次面临时差这个玩意儿。
那时还流行在QQ群里聊天,我们几个小伙伴建了群,怎么聊天也不觉得累,每天的信息都是几千条。有时我们谈天说地,聊着所谓的梦想,想着自己未来会变成什么样的人;有时我们分享日常,八卦大家最近的生活,分享着自己喜欢的歌。
我也常常聊得兴奋起来,加上时差,我就这样开始熬夜。
很多年过去了,我们从QQ换到了微信,那个群早就没有人说话。熬夜这个习惯却留了下来。
第二个养成的习惯是听歌。
很久以后我才明白,我爱听歌是因为那时我总一个人生活。
我有几个好朋友,可都隔着一个太平洋;在墨尔本的室友,跟我不同专业总碰不到一起;我那时喜欢的姑娘,只有周末才会登录QQ。我那时住的地方,离学校有一个小时的车程。
于是只能每天早起,赶四十分钟一班的车。一个人上课,一个人吃饭,再一个人回家。
或许听歌是在智能手机如此普及之前,掩盖孤独的最好办法。
还有一个习惯也跟听歌有关系,就是每当在看电影时听到好听的背景音乐,我都会第一时间把那些音乐下载下来。每天半夜拿着音响,一遍遍地听,这时候我通常都会坐在电脑前,开始写东西。
一晃八年过去,我这些习惯居然一个不差都留了下来。
人总是这样不知不觉地养成了很多习惯,再不知不觉就着习惯过了很多年。
二
2011年,熬夜变成了通宵。
我总是习惯看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