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成交!”
陈安歌觉得一个富二代要是没点追求,那真的太没意思了,花不完的钱,出门有豪车,住的地方可能连他自己都不知道有多大,一天的零花钱顶得上别人一年的工资。
当然这些都只是看得见,还有那些看不见的东西,普通人一辈子可能都无法达到。
有钱人真的快乐吗?
当然,有钱人的快乐你想都想不到!
当普通人还在为了衣食住行奋斗的时候,文森突然觉得当个明星应该挺风光的,所以他花了三千万莱币,用自己的名字创办了一个新的电影公司。
文森电影公司!
很直白,直白到就差点说老子要当闪瞎你们眼睛的大明星了。
陈安歌以前觉得文森这个人有点格调,但是现在慢慢熟悉了他才发现,这货完全就是个土逼,时常听着嗨歌,唱着不着调的曲子,屁股扭啊,这要是放在动物界,指不定就被哪个过路的从后面给上了。
但不可否认,他除了女人多一点之外,似乎没什么太大的毛病。
之前陈安歌觉得劳拉应该被蹬掉了,但是当他到了酒店之后才发现,原来劳拉还是文森的女朋友,最关键的是,当时文森还搂着一个女孩儿,偏偏劳拉不在乎。
奇妙!
如果他在白莲花面前搂着一个女孩儿,估计下一秒就连骨头渣子都不剩了。
作为一个富不知道几代的人,文森的办事速度很快,几乎没有任何阻挠,再这期间,陈安歌也未曾见过文森的家人。
“陈,我现在很兴奋,我已经想象得到,我出演的电影打趴我叔叔公司电影时,他会有什么表情了,陈,你可是我的秘密武器,就连我叔叔都不知道你来了!”
要说文森脑子有点弱智?绝对不是,每个富二代都有他的闪光点,就拿文森来说,他本人的眼光绝对不错,他似乎每天都在花钱,但投资方面却一直没停过。
就像他自己说的,挣钱已经不是终极目标,他要的,是爆红出名。
挣钱只是在过程之中带来的附属品罢